( 西湖畔之岳王廟 )
國未破家先亡
早在移民澳洲之前,就有一位同業的夫人這麼告訴我們:「 我們辦
移民的家庭,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變成 ( 國未破家先亡 )。」 這句話深深
的烙在我的心裡,從此我時時刻刻都不曾忘記這句話。
但是很不幸的,在我的移民朋友中,卻有一位很要好的朋友發生這
種事,我想如果這個家庭沒有走移民這條路,他們絕對不會走上離婚之
途,真是印證了 ( 國未破家先亡 ) 這句話,使人痛心,令人惋惜!
這對夫妻和我們是同一時期移民澳洲而認識,而後兩家也變成很
好的朋友,雖然我們居住的地方相距甚遠。
移民的頭五年,他們夫妻帶著孩子住在澳洲,也都相安無事,有一
天,先生告訴太太他要回台灣重新創業,因為在這邊做事業真的不太簡
單,還是回台灣做他以前的本業比較容易。就這樣,他回台灣重操舊業
,不久也做的有聲有色,又是一條好漢。
想不到過了不久,事情發生了,他結交了一位異性,當然紙是包
不住火的,這件事很快的就傳到他太太耳裏,事情鬧得不可開交,當然
也傳到我夫婦的這邊。
他的太太屢次在電話中向我夫婦訴苦,我回台灣時自然要向我那位
即將負心的好友探察一下,並獲證實,當然在這情況下任何的忠告都是
不會有效的。後來我朋友的太太正式向澳洲的家事法庭提出分居的申請
,在澳洲的法律,好像分居一年後,如果要辦離婚,只要單方面提出申
請即可生效。
事情已經發展到這地步,那時我正好在澳洲,有一晚,我為了這件
事而睡不著覺,半夜起來寫了一封信給我朋友的太太。
『 X 太太
妳好,因我不善言詞,以往在電話中無法清楚的表達我的一些意見
,所以這樣冒昧的寫信給妳,否則我終生將引以為憾,因為我沒有盡力。
( 人生有緣才會相會 ),不然見面也不相識。就像我們一家和你們
一家一樣,如不是為了移民,又何會相知至今?古人說( 百世修得同枕眠 ),
做夫妻確實是人生最難得的 ( 緣 ),也是最寶貴與值得珍惜的,更何況還有
自己的骨肉 - 子與女。
不知妳最近是否有看到一則新聞,即霍克< 當時的澳洲總理 >夫人自
傳發表酒會的報導。酒會的主持人是一位貴婦人,其夫已逝,她引述她丈
夫的一段話:( 一個最聰明的女人就是當其丈夫迷失的時候,靜靜的在家
裏等待其夫歸來的女人。 )
當場霍克夫婦相擁而泣,報導稱誰也不相信霍克的婚姻能維持到現
在-四十五年。因為霍克的風流是眾所皆知的。還有美國老甘迺迪夫人也
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,老甘迺迪的風流也是有名的,但她還是坦然處之
,照樣的相夫教子,不然哪有如此聞名的甘家傳於世。
我上面的陳述並非認為男人的越軌行為是對的,但是事情已發生,
唯有採取補救之道,才是正面的做法。
最近妳已決定要帶孩子赴日本,另尋妳的新生活,更何況日本又有
妳的父母與弟弟一家人在等著妳,又可繼續唸書求事作,似乎也是一條
很平坦的康莊大道。
但是我替妳擔心,因為那是一條很崎嶇難行的高山險道。我們必須
了解到父母並無法照顧我們一輩子,而妳的弟弟也有他自己的家庭要照
顧。我常常覺得人與人之間要保持永恆的情感,最好的方法就是要保持
一點距離,不論是父子之情,夫妻之情,手足之情或朋友之情都是一樣
,我們的牙齒常咬到舌頭而不會咬到耳朵也是淺見的道理。
我們暫且不提妳先生的缺點,我們可以回憶他的一些小小優點,首
先,他至少不是一個壞人,不是一個不顧家庭、子女或虐待太太的男人。
他雖然有一點大男人主義< 這種人太多了 >,但他確是有他的理想
,雖然有時候有些想法不切實際,但那並不是壞事。在台灣,我在電話
中曾和他長談了很多次,有時一談甚至一個小時,他說他並無意娶該女,
他認為這事情的發生,乃在於心靈上的空虛與生活的無靠的結果。
說真的,連 ( 老空中飛人 ) 的知名音樂家鄧 XX < 旅美 >,在
六十多歲都還發生狀況,更何況妳先生今天他還有誠意照顧這個家,
我想只要妳不要離開這個家,他會永遠的照顧這個妳們辛苦築了近二
十年的巢。
最近在電話中我曾告訴他,妳們的兒子已經是一個一百六十幾公分
高的美男子,要再養一個一百六十幾公分高的兒子可不容易,何況妳們
的兒子還會繼續長高…
妳先生雖然不可能是霍克,也不可能是老甘迺迪,但妳卻可以成
為霍克 夫人,也可以成為老甘迺迪夫人!
妳就原諒他這一次,寬恕他這一次吧!有一天,他一定會永遠的回
到妳的身邊,重享妳們以往的歡樂與幸福,因為倦鳥總是會歸巢的。
但願下次再見到時,您還是 X 太太,妳永遠是我家最尊敬的
X 太太。
X X 書於一九九二‧十一‧十五凌晨 』
但是我的想法錯了,這隻倦鳥並沒有歸巢,我的這一對朋友也就
像後來的霍克夫婦一樣的分開了 !
原因是我的朋友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,他和第三者生了一個孩子,
我朋友的太太在電話裏對我說,她無法與別的女人共擁有一個丈夫,
當然這對一個女人來說並非苛求。
在我回憶這段往事時已是過了十多年,每次想起,心裏還是充滿
無限的惋惜,自古清官難斷家務事,何況我還是一個泛泛之輩,雖然
我已盡力。
男女間感情的問題,除了當事者的感受外,別人是無法體會的,
多少古今中外淒美的悲劇與憾事都是源自感情。
愛情與婚姻的對與錯也永遠沒有答案。約在廿幾年前,曾在大
文豪安徒生及狄更斯的傳記中讀到有關他們各自初戀的片段,讓我
至今印象深刻,雖然這已偏離主題,還是值得一記。
安徒生在他二十五歲那一年,遇見他的初戀情人莉蓓爾。
因她早有婚約而無法結合,直到安徒生七十歲辭世時,在他的頸
上一直掛著一個小小的皮囊,內裝有安徒生和莉蓓爾 , 兩人相戀時最
後的一段紀錄-一封離別信:
『 再見,再見,克里斯汀先生< 安徒生 >,我能說的也只有這
些,不管怎樣,我衷心的祝你安好,愉快。你誠摯的友人 莉蓓爾。 』
< 已收藏於丹麥家鄉的奧登賽博物館 >
安徒生歷四十五年,至死不忘他的初戀情人而終生未娶,也夠
淒美了。他將個人的小愛轉成舉世的大愛,他將大家的孩子當作自己
的孩子,一生說故事給他們聽,雖然他已辭世一百卅年,但是我們的
孩子、孫子將會一直閱讀他的故事,永遠流傳著他的『 美人魚 』與
『 醜小鴨 』。
狄更斯就不同了,相較於安徒生,他幸運得多了,因為他的殘夢
在廿年後就醒了,但也少了以後廿年淒美的回憶。狄更斯享年五十八
歲,他雖有好幾個孩子,但可惜婚姻並不美滿。
十八歲時狄更斯遇到一位他得不到的初戀情人-瑪莉亞。
廿年後,狄更斯已成名,瑪莉亞和她的夫婿慕名去拜訪他後,
他在『 小多利 』這本書上有這樣的描述:
『 芙蘿拉< 指瑪莉亞 >一向是高高瘦瘦的,現在卻變得又
肥又胖,還有點氣喘,不過那還不打緊,芙蘿拉的所思所言一向是
那麼迷人,現在卻變得囉唆愚蠢,真教人受不了!』
同樣是初戀,當事人對於結局的感受卻大不相同,同樣是婚姻
,也有不同的結局,所以而後我常為愛情而思考,後來我得到了一
個結論,姑且不論對與錯:
『 愛情:得之我幸;不得之,不一定不幸。 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