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 西湖畔之岳王廟 )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國未破家先亡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早在移民澳洲之前,就有一位同業的夫人這麼告訴我們:「 我們辦

移民的家庭,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變成 ( 國未破家先亡 )。」 這句話深深

的烙在我的心裡,從此我時時刻刻都不曾忘記這句話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但是很不幸的,在我的移民朋友中,卻有一位很要好的朋友發生這

種事,我想如果這個家庭沒有走移民這條路,他們絕對不會走上離婚之

途,真是印證了 ( 國未破家先亡 ) 這句話,使人痛心,令人惋惜!

 

 

      這對夫妻和我們是同一時期移民澳洲而認識,而後兩家也變成很

好的朋友,雖然我們居住的地方相距甚遠。

 

      移民的頭五年,他們夫妻帶著孩子住在澳洲,也都相安無事,有一

天,先生告訴太太他要回台灣重新創業,因為在這邊做事業真的不太簡

單,還是回台灣做他以前的本業比較容易。就這樣,他回台灣重操舊業

,不久也做的有聲有色,又是一條好漢。

 

      想不到過了不久,事情發生了,他結交了一位異性,當然紙是包

不住火的,這件事很快的就傳到他太太耳裏,事情鬧得不可開交,當然

也傳到我夫婦的這邊。

 

      他的太太屢次在電話中向我夫婦訴苦,我回台灣時自然要向我那位

即將負的好友探察一下,並獲證實,當然在這情況下任何的忠告都是

不會有效的。來我朋友的太太正式向澳洲的家事法庭提出分居的申請

,在澳洲的法律,好分居一年後,如果要辦離婚,只要單方面提出申

請即可生效。

 

      事情已經發展到這地步,那時我正好在澳洲,有一晚,我為了這件

事而睡不著覺,半夜起來寫了一封信給我朋友的太太。

 

『 X 太太

 

      妳好,因我不善言詞,以往在電話中無法清楚的表達我的一些意見

,所以這樣冒昧的寫信給妳,否則我終生將引以為憾,因為我沒有盡力。

 

      ( 人生有緣才會相會 ),不然見面也不相識。就像我們一家和你們

一家一樣,如不是為了移民,又何會相知至今?古人說( 百世修得同枕眠 ),

做夫妻確實是人生最難得的 ( 緣 ),也是最寶貴與值得珍惜的,更何況還有

自己的骨肉 - 子與女。

 

      不知妳最近是否有看到一則新聞,即霍克< 當時的澳洲總理 >夫人自

傳發表酒會的報導。酒會的主持人是一位貴婦人,其夫已逝,她引述她丈

夫的一段話:( 一個最聰明的女人就是當其丈夫迷失的時候,靜靜的在家

裏等待其夫歸來的女人。 )

 

      當場霍克夫婦相擁而泣,報導稱誰也不相信霍克的婚姻能維持到現

在-四十五年。因為霍克的風流是眾所皆知的。還有美國老甘迺迪夫人也

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,老甘迺迪的風流也是有名的,但她還是坦然處之

,照樣的相夫教子,不然哪有如此聞名的甘家傳於世。

 

      我上面的陳述並非認為男人的越軌行為是對的,但是事情已發生,

唯有採取補救之道,才是正面的做法。

 

      最近妳已決定要帶孩子赴日本,另尋妳的新生活,更何況日本又有

妳的父母與弟弟一家人在等著妳,又可繼續唸書求事作,似乎也是一條

很平坦的康莊大道。

 

      但是我替妳擔心,因為那是一條很崎嶇難行的高山險道。我們必須

了解到父母並無法照顧我們一輩子,而妳的弟弟也有他自己的家庭要照

顧。我常常覺得人與人之間要保持永恆的情感,最好的方法就是要保持

一點距離,不論是父子之情,夫妻之情,手足之情或朋友之情都是一樣

,我們的牙齒常咬到舌頭而不會咬到耳朵也是淺見的道理。

 

      我們暫且不提妳先生的缺點,我們可以回憶他的一些小小優點,首

先,他至少不是一個壞人,不是一個不顧家庭、子女或虐待太太的男人。

 

      他雖然有一點大男人主義< 這種人太多了 >,但他確是有他的理想

,雖然有時候有些想法不切實際,但那並不是壞事。在台灣,我在電話

中曾和他長談了很多次,有時一談甚至一個小時,他說他並無意娶該女,

他認為這事情的發生,乃在於心靈上的空虛與生活的無靠的結果。

 

      說真的,連 ( 老空中飛人 ) 的知名音樂家鄧 XX <  旅美  >,在

六十多歲都還發生狀況,更何況妳先生今天他還有誠意照顧這個家,

我想只要妳不要離開這個家,他會永遠的照顧這個妳們辛苦築了近二

十年的巢。

 

      最近在電話中我曾告訴他,妳們的兒子已經是一個一百六十幾公分

高的美男子,要再養一個一百六十幾公分高的兒子可不容易,何況妳們

的兒子還會繼續長高…

 

      妳先生雖然不可能是霍克,也不可能是老甘迺迪,但妳卻可以成

為霍克 夫人,也可以成為老甘迺迪夫人!

 

      妳就原諒他這一次,寬恕他這一次吧!有一天,他一定會永遠的回

到妳的身邊,重享妳們以往的歡樂與幸福,因為倦鳥總是會歸巢的。

 

      但願下次再見到時,您還是 X 太太,妳永遠是我家最尊敬的

X 太太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 X X  書於一九九二‧十一‧十五凌晨 』

 

      但是我的想法錯了,這隻倦鳥並沒有歸巢,我的這一對朋友也就

像後來的霍克夫婦一樣的分開了 !

 

      原因是我的朋友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,他和第三者生了一個孩子,

我朋友的太太在電話裏對我說,她無法與別的女人共擁有一個丈夫,

當然這對一個女人來說並非苛求。

 

      在我回憶這段往事時已是過了十多年,每次想起,心裏還是充滿

無限的惋惜,自古清官難斷家務事,何況我還是一個泛泛之輩,雖然

我已盡力。

 

      男女間感情的問題,除了當事者的感受外,別人是無法體會的,

多少古今中外淒美的悲劇與憾事都是源自感情。

 

      愛情與婚姻的對與錯也永遠沒有答案。約在廿幾年前,曾在大

文豪安徒生及狄更斯的傳記中讀到有關他們各自初戀的片段,讓我

至今印象深刻,雖然這已偏離主題,還是值得一記。

 

 

      安徒生在他二十五歲那一年,遇見他的初戀情人莉蓓爾。

 

      因她早有婚約而無法結合,直到安徒生七十歲辭世時,在他的頸

上一直掛著一個小小的皮囊,內裝有安徒生和莉蓓爾 , 兩人相戀時最

後的一段紀錄-一封離別信:

 

     『 再見,再見,克里斯汀先生<  安徒生  >,我能說的也只有這

些,不管怎樣,我衷心的祝你安好,愉快。你誠摯的友人  莉蓓爾。 』

<  已收藏於丹麥家鄉的奧登賽博物館  >

 

      安徒生歷四十五年,至死不忘他的初戀情人而終生未娶,也夠

淒美了。他將個人的小愛轉成舉世的大愛,他將大家的孩子當作自己

的孩子,一生說故事給他們聽,雖然他已辭世一百卅年,但是我們的

孩子、孫子將會一直閱讀他的故事,永遠流傳著他的『 美人魚  』與

『  醜小鴨  』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狄更斯就不同了,相較於安徒生,他幸運得多了,因為他的殘夢

在廿年後就醒了,但也少了以後廿年淒美的回憶。狄更斯享年五十八

歲,他雖有好幾個孩子,但可惜婚姻並不美滿。

 

      十八歲時狄更斯遇到一位他得不到的初戀情人-瑪莉亞。

 

      廿年後,狄更斯已成名,瑪莉亞和她的夫婿慕名去拜訪他後,

他在『 小多利 』這本書上有這樣的描述:

 

      『 芙蘿拉<  指瑪莉亞  >一向是高高瘦瘦的,現在卻變得又

肥又胖,還有點氣喘,不過那還不打緊,芙蘿拉的所思所言一向是

那麼迷人,現在卻變得囉唆愚蠢,真教人受不了!』


 

     同樣是初戀,當事人對於結局的感受卻大不相同,同樣是婚姻

,也有不同的結局,所以而後我常為愛情而思考,後來我得到了一

個結論,姑且不論對與錯:

 

       『 愛情:得之我幸;不得之,不一定不幸。 』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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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方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